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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九月份体育教学部教职工理论学习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5 09:15:55 浏览人数:

 

 
一、    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宗教、对台工作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深化对宗教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好宗教工作;深刻理解新时代党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服务祖国统一大业。
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学习强国2020.6.8)
 
提出过程: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
基本内涵: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根本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核心是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方向,途径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目的是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意义作用: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在深刻总结我们党领导意识形态工作长期积累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创造的新鲜经验基础上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在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面对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只有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才能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不断坚定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提升党、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实践要求: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在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上立场坚定,传播好党的声音和主张。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真正用以指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要推动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始终站在意识形态斗争第一线,与否定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行作不懈斗争。要加强意识形态人才队伍建设。以政治家的标准严格要求、以专门家的标准提升素质、以实干家的标准推进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加强知识分子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大限度把他们凝聚在党的周围。要坚持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树立互联网思维,完善网络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网络立法治理,做到斗之有利、斗之有序、斗之有理。
 
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论
(新华网 2019.12.4)
 
【编前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概括起来有十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指出,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之际,新华社《学习进行时》为您梳理。
  1.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2014年10月23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
  ——2014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4.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2014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5.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2014年10月20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
  6.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12月3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7.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2014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8.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9.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级党政机关和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坚持有法必依,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5年3月8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10.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三、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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